12月17日,长沙商标注册中心了解到,针对郑州金星啤酒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金星啤酒”)与信阳市茶叶协会“信阳毛尖”商标专用权许可使用纠纷一事,河南省信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称,已介入调查。
12月2日,信阳市茶叶协会发布公告称,市场及网络平台上销售显著标识为“信阳毛尖”中式精酿啤酒等多类产品,产地遍布多个省市,品质良莠不齐,严重侵犯“信阳毛尖”商标权。信阳市茶叶协会称,“信阳毛尖”是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,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,任何“茶啤酒”等非信阳毛尖茶品类产品生产销售宣传中商标性使用“信阳毛尖”字样行为,均属于侵犯“信阳毛尖”商标权。
信阳市茶叶协会在声明中,给出厂家期限进行整改。要求2024年12月31日前,所有“信阳毛尖”茶啤酒生产及销售企业应完成整改,不得将“信阳毛尖”字样作为产品名称等进行商标性使用。逾期继续在线上线下商标性使用“信阳毛尖”进行生产销售宣传的,信阳市茶叶协会将依法维权。
市场上生产、销售“信阳毛尖”茶啤产品的企业并不在少数,其中,金星啤酒产品较为畅销。2024年9月3日,金星啤酒称获得“信阳毛尖”商标授权,信阳市茶叶协会准许在该产品包装上印制使用。授权使用时间为2024年9月3日至2025年9月2日。
不过,信阳市茶叶协会在发布上述公告后,向金星啤酒发去《关于调整授权有效期的函》,要求将有效期调整至2024年12月31日止。
对此,金星啤酒方面于12月12日发布声明称,信阳市茶叶协会在授权期内单方面要求公司停止使用,严重违反契约精神及诚信原则,已经给公司造成近千万元经济损失。当天,金星啤酒召开新闻发布会上,金星啤酒副董事长张峰公开“喊话”信阳市茶叶协会,称将“依法提起诉讼,确认信阳市茶叶协会的解除行为无效,并保留追究信阳市茶叶协会违约及赔偿责任的权利”。